为加强外来车辆进入港区的安全管理,确保外供车辆、驻港船公司和来司办理业务车辆进港的安全,根据《冠东公司港口设施保安计划》及《冠东公司外来车辆出入管理规定》等规定,本司对2018年度外来单位车辆进港备案进行新年度资质审核。具体事项通知

各申请单位:

为加强外来车辆进入港区的安全管理,确保外供车辆、驻港船公司和来司办理业务车辆进港的安全,根据《冠东公司港口设施保安计划》及《冠东公司外来车辆出入管理规定》等规定,本司对2018年度外来单位车辆进港备案进行新年度资质审核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办日期

1、 2018年3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,各申请单位将《外来单位车辆申请备案审核信息登记表(表一)》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备。

2、原单位持IC卡的车辆车牌号若需变更的,请将变更车牌号准确填写,便于制作“进港车辆通行证”。

3、 2018年原则上不办理新增“外供车辆通行证”。

二、 申请范围

本次外来单位车辆进港资质审核范围仅限于已在本港区备案并通过2017年度审核的单位及《车辆通行证》对应车牌号的车辆。

因《车辆通行证》对应车牌号的车辆发生人员、车辆更新等原因,也列入本次审核范围,需补办变更手续,在《外来单位车辆申请备案审核信息登记表(表一)》中填写好变更车辆车牌号。

三、 提供证件、资料

各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,须提交如下证照:

1、《外来单位车辆申请备案审核信息登记表(表一)》(附件一)

2、《外来单位车辆进港资质审核申请表(表二)》(附件二)

附:企业营业执照、港口经营许可证、特殊行业(危险品经营、运输;废油回收、食品等)证件和许可证复印件(加盖公司章)。

3、 需变更《车辆通行证》的,请带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。

4、 提交《港区车辆通行证》(IC卡),由经办人办理2018年车辆《通行证》。

5、《安全生产、港口设施保安、防火安全协议》(附件三,一式二份)。

7、船舶供应单位加签《船供物料入港安全、保安协议》(附件四,一式二份)。

四、 缴费、赔付

1、本年度办理长期车辆通行证,将制作新的车辆通行证,实行“一车一证”,每张制作费用收费100元。

2、《限定区域通行证》(IC卡)原证遗失、损坏,每张证赔付50元(包括:彩色打印带背胶复印纸)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 请在申办日期期限内办理,逾期不再办理。

2、 电子邮件地址:jiangjm369@126.com

3、 申请备案单位均要与港区签署《安全生产、港口设施保安、防火安全协议》;船舶供应单位还需签署《船供物料入港安全、保安协议》。均需一式二份。

4、通过资质审核的单位,需进港进入码头生产区域的,在填写“进港工作联系单”后,提前24小时传至(邮箱:ship plan@sgict.com.cn),进港时在门岗核实所传邮件、登记,离港时由单船指导员在“进港工作联系单”上签字,方可驶离港区。

5、未在本港备案和未通过资质审核的外来单位,每次进港时需带好单位介绍信、物品清单、委托书等原件(加盖公章),并提前24小时将“进港工作联系单”传至(邮箱:ship plan@sgict.com.cn),进港时在门岗核实所传邮件、登记。

6、各进港用户单位,请进港单位仔细阅读“车辆(人员)进港须知”,并教育进港人员认真执行。

7、友情提示:需进港登船人员,最好自带粉红色的安全帽和反光衣。

六、 备案联系方式:

办理部门:冠东公司安全监督部

办理地点:南楼109室

受理时间:9:00~15:30时(节假日不办理)

联系电话:38033692 传真:38259125

联系人:姜先生 13917388518

七、 附件

附件1: 《外来单位车辆申请备案审核信息登记表(表一)》

附件2: 《外来单位车辆进港资质审核申请表(表二)》

附件3: 《安全生产、港口设施保安、防火安全协议》

附件4: 《船供物料入港安全、保安协议》

附件5: 《车辆(人员)进港须知》

附件6: 《进港工作联系单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冠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03月0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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